清嘉庆十三年(1808),江苏淮安一带发生了严重水灾,居民流离失所,进行下令发放赈灾粮食,以解民困刚被派出任江宁府(南京)候补县令的新科进士李毓昌,被委任为查赈委员,前赴放赈灾粮饷。至山阳县查赈,住在善缘庵。当时而当地的贪官们层层克扣粮饷,灾民无以糊口。李氏为惩治这些贪官,不惜一切向朝廷汇报.